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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

发布:2025/4/16 8:59:09 被浏览:161次
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人事代理)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  一、报考条件
  1.具有中
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协作,敬业乐群、廉洁奉公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,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  2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,有良好的职业认知和一定的工作经验,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  3.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(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),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(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),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(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)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(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(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)
  4.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,且仍无工作单位。
  2023年、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,以及国(境)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(学位)证书认证的人员,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,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。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。
  5.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、技能等资格条件(详见岗位表),专业名称参照《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执行。
  6.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,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。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。
  7.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,应聘人员须提供成绩单,成绩单中需有学校盖章。
  二、报名
  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、费用
  1.报名时间:
  ①报名时间:2025年4月15日9:00-2025年4月23日12:00;
  ②资格初审时间:2025年4月15日9:00-2025年4月25日12:00;
  2.报名方式:
  应聘者访问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“人才招聘”栏(网址:http://rscxzp.njrts.edu.cn/),进行注册登录,对应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,按要求上传照片及支撑材料,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。
  3.上传材料:
  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填写简历同时,须在“资格审核材料”项目内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材料扫描件(注意:根据岗位要求上传材料,岗位没有要求的不用上传。只上传一个PDF文件,命名为:岗位编号+姓名。)内容按顺序包括:
  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;
  ②本科阶段以来学历、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(学信网下载打印),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
  4.报名费用:
  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,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,具体缴费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公告。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,未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名。报名成功后,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,报名费不退。
  (二)资格审查
  1.资格初审
  资格初审通过报名平台中应聘者上传的“资格审核材料”进行。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(节假日顺延)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。
  2.资格复审
  资格复审在试讲/岗位胜任能力评价考核前安排,具体时间在学校官网“人才招聘”栏发布通知。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材料的原件,内容同资格初审一致。
  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、准确,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,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
  (三)注意事项
  1.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,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考试。
  2.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。资格初审通过后,不可更改报名信息。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,在报名期内,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。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  3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,如有故意隐瞒参加的应聘者,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,已经录用的解除聘用关系。不得应聘情况包括:
  (1)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;
  (2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  (3)根据《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》(南铁院人〔2019〕23号),不得参加应聘的回避条款;
  (4)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。
  三、考核及组织
  (一)考核方式
  1.E01-E12岗位考核方式为:笔试+岗位胜任能力评价+面试。
  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,从高分到低分,按1:3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人员,末位有多名同分者,一同进入,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人选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。
  总成绩=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各项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。总成绩出现同分时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;如面试成绩亦同分,按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高低进行排名;若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亦同分,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。
  (二)考核内容
  1.笔试。主要测试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、基本应用能力及综合能力等方面,不指定大纲和教材。满分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“人才招聘”栏发布进入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,考生可凭报名账号查询笔试成绩。
  2.试讲。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、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。试讲满分100分,合格线为70分。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。
  (三)考核时间、地点
  各项考试将在报名截止后适时组织,具体时间、地点以及准考证下载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官网“人才招聘”栏发布通知,请及时查看。
  所有考试均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进行(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)。
  四、录取
  (一)考核结束后,在合格人员中,根据考核成绩,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应聘专任教师岗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。
  (二)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核考察,并根据考核、考察和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进行一次性递补。
  (三)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  (四)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我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,同时约定试用期,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,最低服务年限3年(含试用期)。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符合条件的,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;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,终止聘用关系。
  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起30天内,应聘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履行报到手续,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,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  五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
  1.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。
  咨询电话:025-68533098
  咨询QQ:2252999769
  咨询时间:工作日9:30-11:00,14:00-16:00
  2.岗位表中联系人负责回答具体岗位相关咨询。
  咨询时间:工作日9:30-11:00,14:00-16:00
  六、招聘工作监督
  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、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。
  监督电话:025-68533011


  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
  2025年4月14日

  信息来源:http://jshrss.jiangsu.gov.cn/art/2025/4/14/art_57210_11540951.html

时间:2025/4/16 8:59:09

该信息从网上收集,仅供参考,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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